正文

高军律师

上海融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硕士,上海东方广播电台特邀嘉宾律师,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风云理事会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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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江这个老镇的动迁补偿方案出炉!

为进一步做好老镇改造国有土地上房屋动迁(征收)工作,加快推进老镇保护与更新利用的实施进度,切实改善居民住房条件,有效提升整体区域环境。根据镇党委、政府对泗泾镇老镇区动迁(征收)的整体要求和部署,特制定本补偿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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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合范围及对象

东至沪松公路、南至沪松公路、西至江川路、北至鼓浪路,上述范围内的部分国有土地上居住及非居住房屋(具体范围以张贴的范围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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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依据

1.《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71号】;

2.《关于贯彻执行〈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沪房管规范征[2012]9号】;

3.《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房管局的通知【沪松府办[2013]40号】;

4、关于完善《泗泾镇老镇改造国有土地房屋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松泗府(2015)1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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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上居住房屋补偿安置方案

1. 适用对象

·1.1补偿安置对象

私有房屋产权人、公有房屋承租人以合法有效的房地产权证(以下简称“房产证”)、租用公房凭证计户,按户进行补偿安置(一证一户)。

·1.2房屋类型

旧式里弄房屋、简屋以及非成套独立居住房屋。

2. 应安置面积计算方法

·2.1私有房屋应安置面积=房产证记载面积 + 补贴面积;

·2.2公有房屋应安置面积=公有租赁房建筑面积(居住面积×换算系数)+ 补贴面积;

注:(1)补贴面积:每户补贴15㎡

(2)换算系数:按市政府相关文件执行;

(3)厨房(灶间)不计入居住面积的≥3㎡,扣除3㎡,≤3㎡的按实扣除。

3. 补偿标准

·3.1私有房屋产权人的补偿金额=评估价格+价格补贴+套型面积补贴;

注:根据私有产权房房地产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另补偿购房贴价5000元/㎡,最高限额400000元/户。

·3.2公有租赁房承租人的补偿金额=原公有租赁房评估价格×80%+价格补贴+套型面积补贴。

注:1、评估价格 = 被拆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单价×被拆房屋的建筑面积;

2、价格补贴 =评估均价×0.3(补贴系数)×被拆房屋的建筑面积;

3、套型面积补贴=评估均价×补贴面积;

4、评估均价=动迁范围内的居住房屋评估总价÷居住房屋总建筑面积;

5、房地产市场评估单价低于评估均价的,按评估均价计算。

·3.3租金补贴(破墙开店)

3.3.1居住房屋用于实际经营且证照齐全(2014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营业执照),按实际经营的房屋建筑面积和经营状态,可给予最高不超过6500元/㎡一次性租金补贴,不到50000元/户按50000元/户补贴;

3.3.2经营面积的确认,以实际经营场地面积确认表为准;

注:确认表由动迁办、泗泾建发、泗房物业(公租房)、居委会、征收公司五方盖章确认。

4.安置房购置及房价

·4.1购置安置房套型的规定

购置安置房与应安置面积最接近的房源套型配置;其中私有产权安置房可跨上一档以最接近的房源套型购置;应安置面积超过最大房型面积的,需购置两套或两套以上的,原则上从最接近的房型进行合理配置(该面积按优惠价处理);

·4.2购置安置房价格

4.2.1安置价:应安置面积部分按安置价购置;

4.2.2优惠价:超出应安置面积的部分,在原楼层安置价基础上增加2500元/㎡(仅购置一小套户的安置面积以安置价结算);

4.3结合实际情况,在购置安置房套型规定的基础上,需超购的家庭,按下列规定进行购置:

4.3.1应安置面积为小套要求购买中套或大套的家庭(限购一套)。应安置面积内价格按安置价执行,小套至中套的超购面积增加11500元/㎡购买,中套至大套的超购面积增加21500元/㎡购买;

4.3.2应安置面积为中套要求购买大套的家庭(限购一套)。应安置面积内价格按安置价执行,中套至大套的超购面积增加11500元/㎡购买;

4.3.3对一户应安置面积为大套要求购买二套的家庭(按最接近房源套型),规定如下:

(1)购买二个小套:应安置面积内价格按安置价执行,超过大套的超购面积增加11500元/㎡购买;

(2)购买一中套和一小套:应安置面积内价格按安置价执行,超过大套的超购面积增加11500元/㎡购买。

4.3.4其他

可安置套型为二套或二套以上的家庭户原则上按最接近的应安置面积进行配置,但在套型上可以灵活操作,超过应安置面积的超购部分增加11500元/㎡购买。

5.放弃应安置房的价格补贴

放弃购置安置房源的,除第3条规定的补偿以外,以应安置面积为基准,另行给予4000元/㎡的补贴。

6.其他补偿

·6.1室内装饰装修费:按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确定的评估价进行补偿;

·6.2搬迁费:以合法有效的被拆除房屋建筑面积12元/㎡计算,每户低于500元的,按500元发放(按两次计发,一次付清);

·6.3临时过渡费:以合法有效的被拆除房屋建筑面积每月17元/㎡计算,每户每月低于1700元,按1700元发放。过渡期以向居民发放的动拆迁“宣传资料”规定的为准;选择放弃购置安置房的,每户发放6个月的临时过渡费;

·6.4家用设施移装费:以两次计发;

·6.5速签速搬奖:在规定期限内签约及搬迁的,每户奖励50000元。

·6.6对符合下列情况的依据沪松府办(2013)40号文予以补偿,具体如下:

1、80岁以上(含80岁)老人,每人补贴20000元;

2、残疾人员,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的,每人补贴20000元,残疾等级为三级、四级的,每人补贴10000元;

3、重大疾病(按照医保确定范围)患者,每人补贴20000元;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人员,每人补贴20000元,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人员,每人补贴10000元;

5、烈属、因公牺牲人员家属,每户补贴20000元;

6、低保人员,每户补贴10000元。

上述1至4项,按人补贴,采取就高原则,补贴一次。5和6项,按户补贴,可累计享受。

7.安置房的楼层价格表

注:若顶楼为26层,则安置价为8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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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上非居住房屋补偿安置方案(纯非居)

1、非居住房屋的认定

1.1原始房屋设计为非居住房屋,延续至今仍作为非居住房屋使用的,应当认定为非居住房屋;

1.2公有房屋承租人与公有房屋出租人签订了公有非居住房屋租赁合同,建立了公有非居住房屋租赁关系的,应当认定为非居住房屋;

1.3房地产权证记载的权利人为单位,可以认定为非居住房屋,但实际用作职工或者职工家庭居住使用的除外;

1.4根据市、区相关文件规定,2001年10月31日以前,已经以居住房屋作为经营场所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可以认定为非居住房屋。在2001年11月1日以后,以居住房屋作为经营场所并领取营业执照的,未经市或者区(县)房地局批准为非居住用途的,不认定为非居住房屋。

2、补偿方式

实行货币补偿。

3、补偿标准

·3.1被征收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格;

·3.2设备搬迁和安装的费用;

·3.3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重置价结合成新结算费用;

·3.4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按照市场评估价10%确定,如私有房屋产权人或者公有房屋承租人认为其停产停业损失超过市场评估10%的,应当提供前三年的平均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相关证明材料,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对停产停业损失进行评估,按照评估结果予以补偿;

·3.5搬迁费:200元/㎡;

·3.6奖励费:在规定期限内签约并搬迁的,按补偿总价的5%,不到50000元/户按50000元/户奖励;

·3.7一次性商铺补贴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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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非兼用的房屋补偿

1、对于动迁(征收)居住和非居兼用的房屋(根据房产或租赁证记载),私有房屋产权人或公有房屋承租人应当按照居住用建筑面积和非居住用建筑面积分别计算货币补偿款,合并后的货币补偿款为该房屋的补偿金额。

2、面积认定和安置方式及规定

·2.1面积认定:按居住用和非居住用面积合并认定;

·2.2应安置面积基数:以双方确认的协议面积为基数;

·2.3安置方式、价格和规定:参照本方案中第三条居住房屋补偿第4款、第7款规定。

注:涉及补偿款中的奖励费按居住部分或非居部分就高原则进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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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迁补偿款的支付约定

1、关于预留部分

房屋评估总价、价格补贴、套型面积补贴、私房补贴费(如属私房),上述动迁补偿款做预留,待今后购买安置房时,根据安置房购房金额实行多退少补。同时,预留部分的动迁补偿款从动迁房交房之日起至安置房交付之日止,按照4.5%/年的标准给予延迟支付补贴,延迟支付补贴费用每年12月份结算,最后一笔和安置房交付之日一并结算。

2、关于支付部分

除上述预留的动迁补偿款外的费用,包括搬迁费、临时过渡费、奖励费、装修及附属设施费等在签约及动迁房交付经验收合格后的一个月内支付给动迁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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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1、房屋动迁(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该范围内实施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及其附属物和改变房屋、土地用途及分户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2、如在执行过程中出现未在本方案中明确规定的房屋类型,将由镇动迁办、泗泾建发、相关居委及征收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补偿标准,并报泗泾镇人民政府通过后再行实施。

3、如上级政府或部门对本方案中相关补偿标准进行政策性调整的,在执行中自行随之调整。

动迁居民最最期待的

房型图来啦!

六期安置房效果图

按照区委、区政府2年出成效、3年基本完成、5年全部收官的“235”工作要求,今年,古镇保护与更新利用主要在动迁安置、软硬件建设、业态布局等工作上发力。

动迁安置政策的落实落地,为老镇居民提供更舒适整洁的居住环境,也为更快更好的推进古镇保护与更新利用。期待一个全新的泗泾古镇!